活動快訊
精選合作│預約接送 抽全航線機票
精選合作│預約接送 抽全航線機票

活動期間|2026/9/22~2026/12/31
活動期間預約55688機場接送、完成乘車,即可參加「全航線機票」抽獎!共抽2名得主,每名得主可獲得乙張機票!
無須登錄,預約越多趟,得獎機會越高。
🎁出國接送先安排好,還有機會把機票帶回家!
得獎名單將於2027/1/11前抽出,並公布於機場接送官網,同時以簡訊/Email通知得獎者。得獎者須於指定期限內繳交「機會中獎所得收據」,該收據將於得獎通知Email中提供,請依通知內容完成填寫。資料確認無誤後,我們將以Email寄送「機票兌換證明」。
需詳細使用規定及注意事項,請參考下方說明:
【使用規定暨附註說明】
l 本機票兌換證明使用期間至2027/03/31,機票搭乘期間為2026/11/01至2027/05/31。如遇欲訂日期航班客滿,請於機票搭乘期限內選擇其他搭乘日期(或航班)。本機票兌換證明限搭航班編號為IT開頭且為台灣虎航執飛之航班,共用班號恕不在此機票兌換證明之折抵範圍內。
l 本機票兌換證明不適用之搭乘期間為:2026/12/18~2027/01/04、2027/01/29~2027/02/15、2027/02/25~2027/03/03、2027/03/18~2027/04/11、2027/04/28~2027/05/04
l 此機票兌換證明恕不可與其他優惠合併使用,且僅可選購「tigerlight」之費率,每乙筆訂位紀錄限使用乙組兌換序號,每乙組序號限乙位年滿18歲之成年人旅客使用乙次。本機票兌換證明無法扣抵二地機場稅金、訂位服務費、行李託運、機上餐點、各項手續費、旅遊平安保險、安達旅遊保險、旅館、車票、船票等其他之加值收費服務。
l 機位預訂及開票時,乘客需自行支付隨機票徵收之機場稅金、規費、訂位服務費。
l 應付金額經本機票兌換證明抵用仍不足之部分、各項稅金、規費、手續費及服務費,請於購票時以信用卡支付。
l 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第88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稅率標準規定,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機會中獎之得獎獎額達新台幣20,000元(含)以上時,中獎所得金額(即機票票面價值,依航線價值不同而異) 本公司應依稅法規定代扣10%之稅款。「每次應扣繳稅額」不超過新台幣2,000元者,免予扣繳;但「全年給付所得金額」超過1,000元者,仍須申報所得。中獎者需填寫『中獎收據』,請您詳細填寫正確之得獎人資訊,本公司將於次年2月份,寄上中獎金額之扣繳憑單,若您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,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,則本公司依法應代扣20%之稅款。
l 本兌換券僅適用持票旅客本人搭乘本公司航班,不得轉售、轉讓。機票開立後不可變更航點,不可辦理退票,如有任何航班異動,將依台灣虎航之規定進行。本機票兌換證明需加蓋台灣虎航之鋼印後始生效力。台灣虎航保留對所有事宜之最終解釋權及裁決權。
l 如遇機票兌換相關問題,請逕洽台灣虎航客服中心*: +886 2 7753 1088;客服中心服務時間為每日09:00-21:00 (*客服中心僅供諮詢使用,不提供兌換服務)。
*本公司將認定本券之申請兌獎人為本活動中獎人,並依照中獎事實依法申報機會中獎予國稅局。
*凡提出兌換申請後,即視為「已兌換」,且不得要求更改行程、延期、退票、轉讓、改期、取消、變更現金或找零。
